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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措施
  |   2017-07-07   |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措施,持续为企业减负助力经济升级。

   会议认为,推动物流降本增效,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扩大就业和发展现代服务业。会议确定,一是年内实现跨省大件运输许可全国联网,一地办证、全线通行。推动货运车辆和营运证的年检年审异地办理。开展快递工商登记“一照多址”改革,简化分支机构备案手续。年内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将货物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二是进一步减税清费。年底前实现统一开具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选择部分高速公路开展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三是规范公路货运执法,推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将由交通部门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警单独实施处罚记分的治超联合执法模式常态化制度化,避免重复罚款。四是加强国家级物流枢纽和重要节点集疏运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和公路甩挂运输。五是支持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物流车辆、设施器具等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积极发展“互联网+”车货匹配等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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