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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大做强现代流通业 打造经济转型发展新引擎——专家解读《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   2015-09-01   |  

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记者 于佳欣)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对现代流通业发展做出全面部署,并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专家认为,这一意见是对现代流通业发展更为系统全面的部署,体现了经济新常态下对内贸流通发展的重视。通过市场化和法治化改革,可以让内贸流通更好地对接生产和消费,将其打造成经济转型发展新引擎和优化资源配置新动力。同时,作为我国改革开放最早、市场化程度最高的领域之一,内贸流通改革也将为其他领域的深化改革探索有益经验。

《意见》提出,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要坚持四个基本原则,即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创新转型为引领,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认为,新形势下流通体制势必要进行改革和创新,关键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既要突出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在市场失灵的时候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加强依法治理。

为确保实现2020年的主要目标,方案提出五方面举措,首先是健全内贸流通统一开放的发展体系。加强全国统一市场建设,并建设以三大流通产业集聚区、四大流通产业集聚带和若干重要支点城市为基础的全国骨干流通网络。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总经济师陈文玲表示,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流通产业集聚区和沈阳—长春—哈尔滨、郑州—武汉—长沙、成都—重庆、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四大流通产业集聚带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经济布局遥相呼应,体现了内贸流通改革对国家战略的有力支撑。这将有助于打破地方封锁和地域限制,实现资源和要素的自由流动,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并与国际市场更好地接轨。

创新流通发展是新形势下内贸流通改革的必然要求。《意见》提出,要提升内贸流通创新驱动水平,推动电子商务等新兴流通方式创新,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引导传统流通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加快转型等。

陈文玲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的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既有一体化趋势,又有各自特有的流通方式和流通规律。信息流改变了生产、交易、服务等方式。因此,内贸流通领域的创新,既能带动本领域创新,又能发挥先导性作用,带动其他相关领域的创新,从而有助于我国企业在世界市场中抢占先机。

内贸流通领域的改革需要发挥政府的作用。《意见》提出,要增强内贸流通稳定运行的保障能力,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应急储备体系,构建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同时,要加强流通立法,加强流通标准化建设,加快流通信用体系建设。

陈文玲认为,为推动内贸流通现代化,政府需提供更好的政策和保障环境,并创新监管方式。比如,商品追溯体系的建立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政府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有条件实现对食品安全更加严格的监管,就是一种管理方式的创新。

而通过加快相关立法,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能够为内贸流通改革创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保护参与交易者的权益,有助于让内贸流通市场更加规范有序,高效运行。h内贸流通改革的关键在于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意见》提出,要推动建立内贸流通领域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部门责任清单。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权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任兴洲指出,“负面清单”通过把自贸区的做法复制到国内贸易市场,有助于为国内外市场对接创造条件。“权力清单”则强调政府权力下放和职能转变,体现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责任清单”则需要政府承担责任的同时发挥好企业的社会责任。三个清单将有助于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意见》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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