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體版
首 页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发展规划 经济运行 专题专栏 体制改革 调查研究 网上办事 互动平台 政务信息 职工之家
  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高技术产业 > 动态信息
我国数字经济已占GDP总量三成
  |   2017-04-21   |   新华网
    腾讯研究院20日发布的《中国“互联网+”数字经济指数(2017)》报告显示,2016年全国数字经济已占据全国GDP总量三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报告是当天在杭州举行的2017中国“互联网+”数字经济峰会上发布的。
  根据报告,“互联网+”数字经济指数每增长一个点,GDP就能大致增长1406.02亿元。截至2016年底,我国“互联网+”数字经济指数增加了161.95点。据此估算,2016年全国数字经济总量达到22.77万亿元,占全国GDP总量的30.61%,对GDP的拉动效应明显。
  与此同时,随着地区数字经济差异化加深,数字经济重构了我国经济版图。从“互联网+”数字经济四大分指数的聚类分析,全国351个城市可以按照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被划分为5个梯次。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构成了数字经济一线城市,成都、杭州、南京等14个城市构成数字经济二线城市。
  报告指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有助于消弭城市间的发展鸿沟,对精准扶贫发展方向也有参考作用。
  据悉,报告以腾讯用户的数字经济行为数据作为基础,汇集滴滴出行、美团点评、京东、携程等互联网公司的大数据,以指标的形式刻画全国31个省、区、市的数字经济发展状况。
  报告同时公布了全国351个城市的“互联网+”数字经济指数排名,北京以25.90点位列榜首,深圳、上海、广州分列2至4位。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议IE8.0、1024x768浏览效果 浙ICP备08014995号
主办: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B座17楼 邮编:310020 电话:0571-85251907
建设管理、技术支持:杭州市信息中心 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B座12楼 电话:0571-85250024


隐私保护 | 郑重声明 |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13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