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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召开 2016年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   2016-12-14   |  

 2016年12月9日下午,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以下简称“部际协调工作组”)办公室在国家发改委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组织召开了2016年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调研员刘勇主持,中央网信办、国家标准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旅游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等17个部门的代表,3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所属地级以上城市相关负责同志,以及部际协调工作组秘书处和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全面解读了《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 务实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2476号)文件,由国家标准委代表对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总体介绍,由公安部、人社部代表分别对部分相关评价指标进行详细说明,由部际协调工作组办公室秘书处对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和填报系统进行介绍说明,最后由刘勇调研员进行了总结发言。

国家标准委孙维处长就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研制过程,评价指标体系2016年版的主体内容,以及智慧城市标准化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明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下一步的发展方向;公安部信息化局杨世峰处长和网络安全保密局范春玲处长,分别对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中公共安全和网络安全二级指标进行详细解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汪诚处长就社保服务、就业服务等进行详细解读。为了进一步降低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成本,方便各地做好评价工作,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专门开发了一套填报系统,由部际协调工作组办公室秘书处马潮江处长对填报系统有关情况做了详细的介绍。

刘勇调研员在会议总结时指出,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快做好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并提出了三点具体意见:一是,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的目标是引导、总结和提升。新形势下,要正确引导各地方将当前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集中到“以人为本、信息惠民”方面来,通过“以评促管、以评促改、以评促用”系统总结提炼各部门和地方的经验成效,促进各地结合实际明确工作方向、重点和任务,进一步提升智慧城市建设和服务实效;二是,2016年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具有“协作、务实、创新”的三大特点。评价工作是25个成员单位联合协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协作将始终贯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整个过程;本次评价对象和内容以市民体验和工作成效等客观务实的指标为主;本次评价在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过程创新上做了新探索和实践。三是,当前评价工作还需要完成好三项任务。首先,各部门和地方领导要高度重视评价工作,要站在落实网络强国和新型城镇化战略要求的高度,充分重视和深刻认识评价工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评价工作作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今后一个时期的核心任务,将作为明年的部际协调工作组会议重要内容呈报中央。其次,要落实好评价工作的各项部署,协调工作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地方要做好分工协作。各地市要建立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把指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具体单位,共同做好指标填报和案例编写工作。第三,要做好评价的组织和宣贯工作。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是一项创新的、具有一定复杂性和难度的工作,也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省级政府部门要做好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在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工作组办公室也考虑结合各地区实际需求,开几次片区研讨会,深入解读和交流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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