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财企〔2017〕57号
关于下达2017年杭州市高技术产业化
验收合格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区财政局,发改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鉴定验收管理办法》(杭计高技〔2004〕680号)文件精神和项目单位的申请,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及有关区发改局、财政局,采取会议验收和专家现场验收的形式,对部分区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进行了验收。根据《杭州市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杭政办〔2004〕15号)文件精神,现安排验收合格单位20%资助资金共146.12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市财政资助73.06万元,报列市本级2017年度“21699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支出预算科目。请有关企业凭本通知及收款收据,到各相关区财政局办理拨款手续。
请各区相关部门加强对财政资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并按照办法规定尽快落实配套资金。
企业收到的财政资助资金,按《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017年杭州市高技术产业化验收合格项目资助资金表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