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财企〔2017〕56号
关于下达2017年杭州市高技术产业化
验收合格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市)财政局、发改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鉴定验收管理办法》(杭计高技〔2004〕680号)文件精神和项目单位的申请,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及各有关区、县(市)发改局和财政局,采取会议验收的形式,对部分区、县(市)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进行了联合验收。根据《杭州市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杭政办〔2004〕15号)文件精神,现对验收合格3家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9.5万元(详见附件),报列市本级2017年度“21699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支出预算科目。
企业凭本通知和收款收据,到各相关区、县(市)财政局办理拨款手续。企业收到的财政资金,按《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017年杭州市高技术产业化验收合格项目区、县(市)奖励资金表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