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和市委办〔2001〕22号文件精神,经委党委研究,同意吴小良同志退休,退休时间从 二〇一四年十月起执行。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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