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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设立亿元规模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并开始实质运作
  |   2011-03-22   |  
 为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体系,进一步推动创新创业发展,日前,萧山区政府出台了《萧山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设立了规模达1亿元的区级创投引导基金。引导基金设立以后,目前已经完成了首次跟进投资,杭州泰昕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获得了300万元的引导基金跟进投资。
  根据《管理办法》, 萧山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由区政府专门设立,旨在通过扶持商业性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主要对初创期企业进行投资的创业投资领域,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基金。引导基金按照项目选择市场化、资金使用公共化、提供服务专业化的原则运作。其出资原则是参股不控股,通过股权结构的科学设计,保证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企业的决策及经营的独立性和商业化运作。引导基金的决策机构为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主任由区长担任,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引导基金将重点投向萧山区域内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环保节能、现代服务业、高效农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引导基金主要采用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引导方式。阶段参股是指引导基金向创业投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退出,主要用于支持在萧山区设立的新的创业投资企业。跟进投资是指对创业投资企业选定投资的创业企业,引导基金与创业投资企业共同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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